湖北成教专升本民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7)
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关于授权行为和委托合同的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A.授权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委托合同可用书面对面形式,也可用口头形式
B.授权行为可以事后追认,而委托合同必须事前订立
C.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D.授权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是诺成性法律行为
答案:C
2.下列情况中,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是()
A.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结果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
B.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
C.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对所造成的房屋损毁进行赔偿的
D.受害人要求侵害人对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的
答案:D
3.下列有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与行为能力的范围一致
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先于其行为能力产生
C.法人在清算期间仍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D.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是不同的
答案:B
4.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其遗产继承的开始时间是()
A.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时间
B.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次日
C.人民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日期
D.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
答案:D
5.下列有关监护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当被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解除
B.监护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人
C.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D.只有公民才能担任监护人
答案:D
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意思表示由第三人义务转达,而第三人由于过失传达错误或没有传达,使他人受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第三人
B.意思表示的受领人
C.意思表示人
D.意思表示人和第三人
答案:C
7.在不动产所有人出卖其不动产时,下列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为()
A.承租人
B.抵押权人
C.典权人
D.共有人
答案:B
8.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期间一般适用于()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辨权
答案:B
9.甲和乙为同村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的宅基地,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A.相邻权
B.房屋所有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宅基地所有权
答案:C
10.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财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
A.购买权
B.撤销权
C.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D.解约权
答案:C 11.甲公司出卖钢材给乙公司,合同订立的日期是2000年3月1日,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材的所有权在乙公司付清货款时才转移”。乙公司在2000年4月5日支付了第一笔货款,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4月10日将钢材运到乙公司,乙公司检验并接受了钢材,5月10日付清余款。该宗钢材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
A.2000年3月1日
B.2000年4月5日
C.2000年4月10日
D.2000年5月10日
答案:D
12.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为()
A.企业中工人的奖金
B.动物的幼畜
C.牛身体内产生的牛黄
D.出租房屋的租金
答案:D
13.下列对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的判断正确的是()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包括利息.违约金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C.一行贿受贿保证的保证人只能行使基于保证合同的抗辨权,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还可以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辨权
D.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抗辨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此项权利
答案:D
14.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已.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对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对已.庚的债务。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来说,该债务承担协议()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答案:A
15.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商店。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经营期间,甲放弃了商店对丁享有的5万元债权。甲的放弃债权行为()
A.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B.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
C.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后发生效力
D.有效,因为甲是合伙的负责人
答案:C
16.下列属于民事特别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答案:C
17.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的请求强制执行时,可以拒绝清偿的抗辩权属于()。
A.先履行抗辩权
B.一时性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B
18.下列现象中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行为的是()。
A.甲将乙打伤
B.乙将其手表丢人江中
C.丙自杀死亡
D.丁下落不明满3年
答案:C
19.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一规定说明()
A.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承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承认胎儿具有部分民事权利能力
C.我国现有法律已经承认胎儿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
D.我国现有法律尚未承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D
20.甲与乙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不久,房主丙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甲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丙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
C.甲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甲一人承担
D.丙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21.13岁的学生甲在下课追逐玩耍中将12岁的学生乙眼睛打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甲本人有稿费600元,对乙的损失应当()。
A.由甲的监护人全部赔偿
B.先由甲的600元稿费赔偿,剩余600元待甲以后有收入时再赔偿
C.由甲所在学校赔偿
D.先由甲的600元稿费赔偿,剩余600元由甲的监护人补偿
答案:D
22.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
A.法人的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法人债务负责
B.法人的出资人以自己全部财产对法人债务负责
C.法人的经营者对法人债务负一定责任
D.法人仅以法人所有的动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A
23.甲将自己的一条金项链卖给乙,甲怕乙后悔,当即请在公证处工作的朋友丙到场作证。他们的行为属于()。
A.双方法律行为
B.对方法律行为
C.要式法律行为
D.实践性法律行为
答案:A
24.甲有一台彩电欲出售,乙声称愿意代丙购买,甲不放心,托人告诉丙,丙不置可否,后因付款发生纠纷,则彩电款应由()
A.乙向甲支付
B.丙向甲支付
C.乙或者丙向甲支付
D.乙和丙二人连带向甲支付
答案:B
25.甲携带乙厂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厂的名义与丙厂签订买卖冰箱合同一份,货物运抵后乙厂以甲并非自己的业务员为由拒付货款。甲的行为属于()
A.有权代理,合同有效;
B.有权代理,但合同无效;
C.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D.无权代理,但合同有效
答案:D
26.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丧失()。
A.起诉权
B.实体权利
C.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
D.胜诉权
答案:D
27.法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也享有人身权,在法律上表现为()。
A.姓名权和隐私权
B.名誉权和经营权
C.名称权和债权
D.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答案:D
28.甲将电视机租给乙使用,后双方经过商议达成电视机买卖协议,则该电视机的交付属于()
A.占有改定
B.简易交付
C.现实交付
D.指示交付
答案:B
29.甲.乙.丙三人依3:2:1的份额共有12间房屋,其中甲的份额为1/2,医的为1/3,丙为1/6,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有6间房屋的所有权,已有4间房屋的所有权,丙有2间房屋的所有权
B.甲.乙.丙三人各自拥有一个所有权
C.甲.乙.丙三人的权利义务都及于全部房屋
D.甲.乙.丙三人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为区分所有。
答案:C
30.甲购得一块玉石,朋友乙借去欣赏,因乙擅长雕刻,遂将其刻成一尊精美佛像,价值较以前大为增加。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佛像可以归乙所有,因为乙通过生产取得佛像的所有权,但应当给甲适当补偿
B.佛像可以归乙所有,因为乙通过善意取得得到佛像的所有权,但应当给甲适当补偿
C.佛像可以归乙所有,因为乙通过先占取得佛像的所有权,但应当给甲适当补偿
D.佛像可以归乙所有,因为乙通过添附取得佛像的所有权,但应当给甲适当补偿
答案:D 31.甲将一辆汽车作价5万元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在开车时不慎翻车,致该汽车严重毁损。因甲将该车投入保险,向保险公司理赔得到4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的抵押权终止
B.乙就毁损的汽车有优先受偿权
C.乙享有物上代位权
D.由甲另以价值5万元的财产代替作为抵押物
答案:C
32.甲乙约定,由甲出租房屋给乙,乙则承担甲欠丙的借款充抵租金,双方通知并征得丙的同意。现甲之房屋因系违章建筑被拆除,则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不得以房屋被拆为由对抗债权人丙
B.乙得以房屋被拆为由对抗债权人丙
C.甲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乙丙之间债务承担也无效
D.债务承担是否有效依乙的意思决定
答案:A
33.债的免除是()。
A.单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D.双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
答案:C
34.甲在给乙的要约中说“如果乙在一个月内没有反对意见,那么双方的合同关系就确立”甲发出要约1个月后,乙没有答复,根据合同法原理,应认定()
A.甲乙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
B.甲乙双方的合同没有成立
C.不能确定,还有待甲的反应
D.甲乙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但还没有生效
答案:B
35.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03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遂提出中止履行合同,乙不同意。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当按合同约定交货,不得随意中止合同履行
答案:A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简答善意取得的使用条件。
答案:(1)在受让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3)转让的财产依照福利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受让人。
(4)转让合同有效。
37.简答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案:(1)须对方当事人有损失存在。
(2)须行为人有过错。
(3)须行为人有缔约过失行为。
(4)须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8.简答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形态。
答案:(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三.论述题:39小题,20分。
39.论述物权法定原则。
答案:(1)概念: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效力、公示方法等,都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合同任意设定。
(2)意义:为了避免由于认识不一带来的混乱,由法律统一地明确规定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等,成为保障经济秩序、保证民事主体交易安全的基本要求。
(3)物权法定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A:物权的种类法定.
物权的种类必须由法律的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不能随意设定物权类型,即民事主体不能随意设定于法无依据的物权类型。当民事主体既不能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权利设定为物权,也不能设定和法定物权类型不相符合的物权。
B:物权的内容法定。
物权关系中,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所承担的义务等,均有法律明确规定。民事主体无权依据相互间的协议,对物权的内容作出不同于法律的约定,否则这些约定都无法产生预期的效力。
C:物权的效力法定。
民事主体不能通过协议等方式为物权设定不同于法律所规定的效力。
D:物权的公示方式法定当。
物权须经特定的公示方法为不特定人所能查知。物权的设定应当采用什么样的公示方法,也应由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民事主体不能自由设定物权的公示方法。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0.某日,张女士乘坐一辆无人售票公交车去上班。当时车上很拥挤,张女士只好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当汽车驶离车站约20米处时,驾驶员甲见有乘客招手要上车,在未提醒张女士注意的情况下打开了车门,张女士为避免甩出车外,情急之下抓住了站在她身边的乘客乙,致使乙肩上的背包滑落,包中的数码相机摔坏,乙要求张女士赔偿。张女士认为,损失是由于驾驶员甲的过错引起的。应由甲来赔偿。
问:(1)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为什么?
(2)乘客乙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为什么?
答案:(1)构成紧急避险。
理由:紧急避险:为了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本案中,张女士为了避免自己的合法人身、财产利益不受侵害,面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迫不得已采取了相应措施,侵害了乘客乙的较小利益,构成紧急避险。
(2)应当由驾驶员甲所在的公交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
理由: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本案中,险情系由驾驶员甲的行为引起,所以,应该有驾驶员所在的公交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
41.甲培训中心急需一批电脑,遂同时向A、B两家电脑公司发函,“我中心急需X型号电脑100台,如贵公司有货,速来电,并请告知价格。”A公司收到甲函电后,回函有货,并报上电脑价格。A公司在发函的同时,给甲送去了100台电脑。在该批电脑送到甲之前,甲得知B公司电脑质量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B公司发函:“我中心愿意购买贵公司100台X型号电脑,盼速发货,运费由我中心负担。”第二天,A公司的100台电脑送到,甲告诉A公司,其已经决定购买B公司的电脑。A公司以甲拒收货物构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
问:(1)加同时向两家电脑公司发出的函电是否构成要约?为什么?
(2)甲拒收A公司电脑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答案:(1)不构成要约。
理由:要约的构成,必须是要约人在所作出的意思表中包含有订立合同的目的或者意思,并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本案中,甲向两家公司所发出的函电不符合上述要求,故不构成要约。
(2)不构成违约。
理由:因为A公司送电脑的新闻属于要约,甲因此取得了承诺资格,既可以接受要约,也可以拒绝接受要约。本案中,甲拒绝接受A公司的电脑即为拒绝接受要约。因此合同未成立,甲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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